校长


全面主持行政工作。负责依法治校、发展规划、质量管理、财务、审计、校企合作、国际合作交流工作。

分管: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生物医药与健康系、基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