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是在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教学业务主管职能部门,基本职责是贯彻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考风,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行使学校教学领域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监督、检查、协调和服务工作职能。主要有:

 教学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提出专业设置、调整与建设的意见;提出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各系部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组织教学计划的实施、组织院内自用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等的编写、审定与印刷等工作;负责教材的管理、征订、供应和费用结算;编制全校教学日历、学年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进程表、课程表;组织、安排学校各类考试及考务工作;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和实施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计划并监督、检查,负责全院的文印工作。

  课程管理:负责全校课程建设计划的制定;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及完成情况的检查;经费的审批;校内课题的结题;成果统计、报奖及向上级报申。

  学籍管理:负责全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成绩汇总;审批并办理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审查毕业资格;办理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工作。

技能竞赛工作:负责各类省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容更新至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