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上海市农业学校发布时间:2015-05-21浏览次数:5164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切实做好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教职成﹝2014﹞1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修订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单位按照执行。在工作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与我委职业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张福顺;联系电话:23116722)。

 

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