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农业学校发布时间:2012-09-17浏览次数:5526

关于做好2012年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按照《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关于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国防教育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教委、市警备区关于高中学生集中军训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军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军训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于学校教育和国防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依据,积极进取,与时俱进,努力探索适应新时期要求和体现我校特色的学生军训模式,按照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军训工作。

军训工作的目的:通过组织学生军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和军训编队

为切实加强对军训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学校决定成立2012年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训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同时成立2012年军训工作办公室,具体开展军训工作。

1、2012年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辉

副组长:陈  谊

组 员:郁海根  沈  悦  侯鹏程  各班班主任

2、2012年军训工作办公室

主 任:侯鹏程   副主任:赵德喜

成 员:秦艾丽

3、军训营:学校2012年军训工作以部队建制进行,成立军训营,军训营下辖连、排。2012年参训学生共180人,编为一个营、5个连和10个排。军训营营长、连长由教官担任,军训营教导员(连指导员)由教师担任、排长由学生干部担任。

三、军训参加对象:2012级学生

四、军训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和收费标准

1、军训时间:2012年9月17—21日(具体日程安排见日程安排表)

2、军训地点:青青旅游世界

3、军训内容

(1)军史和军事知识教育;(2)队列和内务常识训练。

4、军训方法

军训采取精讲多练,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单个练习、分组练习、全连合练、评比竞赛相结合。具体军训内容、时间安排详见《上海市农业学校2012年军训日程安排表》。

5、收费标准:240元/人。包括饮食及训练服装。

五、考核与评比

1、以连为单位,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占60%),即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训练表现和军训小结等,由班主任负责;集中考核(占40%),即对所学队列科目逐个考核,由教官负责。总评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89分)、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

2、认真开展军训精神文明创优评选活动,在军训结束前以连为单位评选军训先进集体,由连推荐先进个人,创优评选活动由教官和班主任共同负责。优秀连队一个,先进个人10名(原则上每班一男一女)。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保证军训质量。军训工作办公室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各班级及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认真实施。要坚持严格训练与平时养成相结合,技能训练与理论教学相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确保军训质量。

2、实行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进行军事化管理,实行一日生活军事化,规范学生的行为,使学生在军训中经受锻炼,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良好的素质和作风。

3、积极做好军训宣传工作。中专部要做好军训期间的宣传报道,及时表扬各种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

4、扎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后保处要确保军训期间派出医务人员和应急车辆在现场做好急救准备。

5、抓好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军训期间,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每次大的活动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实行安全工作追究制,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圆满地完成2012年军训任务。

附件:1、上海市农业学校2012年军训日程安排表

2、上海市农业学校2012年军训编组序列一览表

上海市农业学校 学生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