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规划设计项目比选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规划设计
项目内容:以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标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专业,调研分析智慧农业产业发展对应岗位群所需技能,梳理专业群现有课程体系,融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搭建理实一体化的实训体系,并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开发实训项目及配套设施设备,实现实训基地数字化、智慧化提升等。
具体内容见比选函件。
项目预算:15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需求时间地址:
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交付地址:松江区泖港镇水产公路28号(用户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要求:
1、响应方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响应方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案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5、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比选函件的取得:
凡对上述设备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11月15日16点前按附件报名表格式通过校园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写明项目名称),邮箱为:zhouc@shafc.edu.cn,我处收到投标报名表后会将正式比选函件通过邮箱发送。
五、供货方式:
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开发实训项目及配套设施设备,实现实训基地数字化、智慧化提升,满足学院要求,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和效果图。
六、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学院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
七、质量保证:
供应商在符合学院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完成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规划设计项目。
八、项目报价: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上述“项目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九、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十、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22年11月18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规划设计项目、周老师收)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水产公路28号1楼201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周老师:13052310616
邮政编号:20169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