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农业学校发布时间:2016-12-24浏览次数:8952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2日共放假3天。

二、寒假:按照《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校历》安排。

三、清明节:4月2日(周日)至4月4日(周二)共放假3天。

四、劳动节:4月29日(周六)至5月1日(周一)共放假3天。

五、暑假:按照《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校历》安排。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8日共放假8天。

七、注意事项:

  1. 如遇调课,请留意一周安排。
  2. 放假最后一日晚上学生照常上晚自习。
  3. 请各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师生员工,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4. 请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安排好留校学生并做好安全教育管理。
  5. 请各系部做好学生返校工作,确保节后开学教学秩序正常。
  6. 放假期间行政值班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